福建高考投档将实行高分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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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5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近日出台的《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这一措施将可尽可能避免高分考生因为志愿填报不当而落榜。 实施细则确定了对高分考生采取保护政策,凡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考生总数的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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