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缴“燃气建安费” 开发商暂扣房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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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新房钥匙已经拿到手,现在物管却因为燃气建安费的问题暂扣房产证。” 昨日上午,省城闻先生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窝心事。 闻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他在合肥市凤凰城·家家景园·桂香堤岸购买一套房子。今年1月14日,楼盘开发商安徽万基置业有限公司向他邮寄了一份“尽快缴纳燃气建安费、办理燃气点火”的函告。该函告上写到:公司在2005年12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在一周
闻先生表示,开发商要收取3300元的燃气建安费,他觉得有些不合理。即使需要缴纳这一费用,开发商也不能暂扣房产证。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代收取燃气建安费,是应开发商要求的。 随后,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部,安徽万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闻讯后赶到现场,该负责人介绍,他们参照省、市多部门文件以及相关案例,决定按照在2004年10月22日前签定购房合同的,每户需要缴纳燃气建安费3300元,2004年10月22日后签定购房合同的,每户需要缴纳燃气建安费16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至于为什么暂扣房产证,该负责人说,由于部分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燃气建安费,所以他们就暂扣房产证,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合肥市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定兵表示,开发商暂扣部分业主房产证是不正确的,业主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就该小区的燃气建安费问题,合肥市物价局12358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物价部门已经着手取证,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 张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