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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分制收费要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24 东南快报

  “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凡未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高校不得自行改按学分制收费。

  通知要求,经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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