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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决他竟劫持书记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2:18 海峡都市报

  N《南方都市报》供稿

  本报讯 9日下午,在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法庭二楼办公室内,一名男子持刀将该法庭女书记员黄某劫持,随后又强行拦劫一辆吉普车,疯狂向台山方向逃窜。边防官兵和公安干警立即启动处置重特大警情预案和联勤方案,在高速公路各路口各路段设卡,上演了“生死时速的追击”。最后,应劫匪要媒体报道自己遭遇的要求,台山市公安局局长梁文辉
和一女民警分别扮演“电视台台长”和“记者”,与其进行对话,让嫌疑人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柴刀,将人质释放。

  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2岁,湖南人。他为何要劫持法庭工作人员呢?据孔某供述,两年前的一天,孔某在新会区崖门镇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左小腿被一辆摩托车撞成前胫骨骨折,事后新会区崖门镇法庭判定肇事司机赔偿2万余元。去年,孔某做了第二次手术,将受伤小腿中的钢板取出,后经新会区法医部门鉴定为一级残疾,崖门镇法庭再次判定肇事司机向孔某赔偿1万余元。对法庭判决孔某并不满意,对此,他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1万元人民币,因交不出诉讼费,孔某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可缓交一个月。1个月后,孔某提出了继续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当得知未获批准之后,遂产生了报复法院工作人员及肇事司机的念头。

  9日下午,孔某来到崖门镇法庭二楼办公室内,质问法庭书记员黄某为什么不给他延续申请。当黄回答孔某说是按规定办时,孔某即掏出柴刀将黄某劫持。在对峙过程中,台山市公安局局长梁文辉和一女民警分别扮演“电视台台长”和“记者”,与其进行对话,并答应了将此事在电视台播出的要求,嫌疑人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柴刀,将人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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