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海航案下月8日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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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2:5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郭胜军 裴子华 为您报道 本报2月13日A15版报道了酒泉少女小晴1月15日因意外车祸受伤,赴兰州救治期间,登机遭到海航当班机长的拒绝,以致延误最佳治疗时间,最终造成小晴右腿截肢。此事一经本报披露后,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因海航一直对此事采取回避的态度,小晴家属无奈之下于4月初,以“航空旅客运输赔偿纠纷”为由,将海南航空集团公司告上法庭,其后因海南航空公司态度暧昧,开庭时间一改再改。
昨日,记者从该案的原告小晴家属处获悉,5月8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需要异地收集证据及证据众多,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依据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给原告小晴的出庭通知书,该案的开庭时间定为2006年6月8日9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