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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生闯红灯不能评三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5:23 山西晚报

  本报讯 亮红灯了,中小学生在校外如果还过马路,那么就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这是10日重庆市教委与市公安局为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而出的一项新规定,第一次将遵守交通法规纳入“三好”评比细则中。

  为让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次还特别作出规定: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原则上不进行处罚,但是交警要记录学生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号等,并将情况通报给
学生所在的学校。学校将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评优活动挂钩,不守交通规则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重庆晨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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