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再拖 千元罚款变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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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2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邓姣)超速76%,本被处以1000元罚款,但一拖再拖,金某被加处3倍罚款,并由法院强制执行。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第五大队对外通报此事。 去年9月27日9时36分,金某驾驶着渝CD01××号轿车行至渝宜高速公路L125KM处时,被雷达拍到时速141KM/H,超速76%。市高速公路执法第五大队对其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11月10日向金某邮寄送达了决定书。然而金某一拖再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昨日,垫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人员来到金某住处强制执行了处罚,金某也写下千字悔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