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金融高官涉“台糖”弊案 或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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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7:4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5月12日消息台当局“行政院金管会主委”龚照胜涉入台湾糖业公司贪渎弊案,台北地检署11日晚对其进行约谈后,裁定准予他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龚也成为近年来第一位因涉弊案被交保的台当局“部长级”官员。台当局官员当晚透露,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12日)将针对此事有“重要讲话”,预计与龚照胜是否去职有关。 据台媒报道,龚照胜在台糖公司董事长任内办理“诗丹雅兰”保养品的总经销,招
据了解,除龚照胜外,包括台糖公司副总经理黄哲宏在内的的4名公司高层幕僚,也被检方以证人身份传讯。5人11日早上9时便前往台“调查局”位于台北安和路的招待所接受讯问,龚于晚间6时30分被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晚间10时25分被检察官谕令交保。龚照胜接受讯问时间长达近13个小时,也成为近年来第一位因涉弊案被交保的台当局“部长级”官员。 据报道,台当局官员11日晚放话说,龚照胜涉及台糖公司弊案已对苏贞昌要求“廉能政府”的形象产生影响,苏贞昌对此相当不悦,预计他今天上午将发表“重要谈话”。 该名官员称,“金管会主委”虽有任期保障,但若涉及弊案,苏贞昌不可能坐视不理。对于龚照胜是否已经自请处分,官员不愿透露,仅强调苏贞昌会处理。是否撤去龚的职务,要等苏贞昌宣布。 (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