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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动车失窃如何办理更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读者徐先生来电说,前些天他停放在小区内的燃气助动车遭窃,案发当日他即报警并在第二天向附近的派出所报失,由于徐先生家离单位较远,平时就靠助动车代步上下班,急需一辆新车,但听说再次购买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而且需要有较长一段时间,对此他有些想法。

  据悉,上海市公安局已制订了助动车管理的新规定,规定指出,以2005年11月1日为
区分节点,在这以前办理报失登记的助动车,失窃更新日期以报失日期计算,满一年即可办理更新手续;在节点以后办理报失登记的,失窃更新日期以失窃登记日期计算,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更新手续,徐先生就属于这种情况。规定还要求失窃更新手续必须由车主本人办理,更新后也不准过户和转让。对于为何要等上一年才能办理更新手续,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且不少失主在这一年中被窃的助动车经过公安机关破案等失而复得,因此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本报记者李颂联实习生邹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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