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实行20%的比例税率 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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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0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务院日前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明确烟叶税实行20%的比例税率。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税率和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相同,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烟叶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国家历来对其实行专卖政策,与之相适应,对烟叶也一直征收较高的税收和实行比较严格的税收管理。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征收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
记者从税务总局了解到,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为20%,和《条例》规定的烟叶税税率相同。另外,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草收购环节由烟草公司缴纳的,这次改征烟叶税以后,纳税人、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等都保持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规定不变。因此,开征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