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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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38 云南日报 | |||||||||||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中共云南省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定于2006年11月在昆明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73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省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在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全委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全面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切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85周年和云南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