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医院实行医学检查一单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宏)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负担,我市决定自本月20日起,在西安市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百余家医疗机构(含各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实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单通。 据悉,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原则上在同级医院之间、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之间
该局规定,对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检验项目;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某些严重疾病的诊断和重大的治疗活动(如手术、放射治疗等),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临床输血前的各项检查、检验项目;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的医学检查、检验项目;急诊、急救患者的医学检查、检验项目;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检查、检验项目等各医院间不能进行结果互认,应告知患者做进一步复检,并将复检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该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落实好对外单位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加强本单位的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工作,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再诊医院对报告结果有疑问时,原诊医院应积极配合,提供原始成像底片及检验检测方法和试剂种类。我市临床试验室检验结果的互认工作,先在参加卫生部、省级临床检验中心临床试验室间质量评价的近40家医疗机构中试行,随着临床检验室质量控制工作的完善再逐步扩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