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许祥珊省模范法官市优秀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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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9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平阳县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副庭长许祥珊在送递法律文书的途中,突然病倒,最终不治身亡。昨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市委联合召开大会,追授许祥珊同志“浙江省模范法官”、“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高院院长应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市委副书记陈艾华等有关省、市领导与市政法系统的干警代表们,以及许祥珊的家人一同重温了这位基层法官平凡而闪光的一生。
会议一开始,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宏杰声情并茂地讲述了许祥珊的生平事迹,他用这样一段话来评价许祥珊:“一位在基层法庭耐住了12年寂寞的法官,一位啃了8年执行‘硬骨头’的法官,一位被所有同事称为‘好人’的法官,一位朴素节俭得让人心酸的法官……” 许祥珊1985年开始参加法院工作,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去年11月25日,这位年仅39岁的人民法官,发着高烧却坚持往温州市区送法律文书,结果倒在了途中。被送进重症急诊室里,许祥珊还挂念着工作,跟家人见面的20分钟里,他还念叨着过几天要到杭州出差办案。次日晚8时56分,许祥珊因感染性休克抢救无效,匆匆离开了人世,永远告别了他钟爱的审判事业。 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应勇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分别向许祥珊的家属颁发了“浙江省模范法官”和“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省委副书记夏宝龙指出,许祥珊同志不仅是人民法官的楷模,也是政法干警的榜样,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开展向许祥珊同志学习活动。 本报记者刘雪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