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秦城镇低保对象分类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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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4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通讯员叶再全)从今年6月1日起,秦市将开始对城镇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把低保的重点放到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家庭身上。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城镇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的通知》规定,我市将对已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三无对象”、危重病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成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发
低保对象申请分类施保时,需持《低保证》、户口本、身份证、学校证明、病历及有关费用证明,向户口所在的居委会申请救济。居委会根据低保家庭的困难情况,确定人员,填写分类施保人员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审核后,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