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力整治水污环境公众对水质享有知情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2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随着夏季的到来,水的话题更是被人们所关注。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供水安全,《江苏省太湖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近日相继出台。与此同时,全省新评价确立一批后备饮用水源地。这是我省进一步整治水环境采取的新举措,对确保居民饮水安全意义重大。 防治水环境污染,太湖、长江流域是重点。为此将深入开展沿江沿湖印染、化工、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对本地区水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根据检测结果,每年至少两次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城市供水水质;为处理水质突发事件,供水主管部门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采样和检测,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供水单位因水质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遇有特大洪涝、干旱、突发性原水污染、电力供应骤停、输配水系统人为破坏等特殊情况,致使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时,供水单位经过所在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在特殊时段内适当降低供水水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