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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确定六大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3:00 今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刘铮)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主要任务已经确定。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大任务。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国务院决定,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

  ——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在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家教育收费政策。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都无权出台新的教育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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