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名法院副院长酒后驾车肇事 追打办案交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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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3:10 国际在线 | |||||||||
法院副院长我怀疑他替对方出气 昨日下午,定边县法院副院长李长文通过电话告诉记者,5月2日晚他开车回米脂县老家,在立交桥上和一辆白色奥拓车迎面摩擦相撞,他的前保险杠碰到对方的后车门上,因为车辆损伤较轻,他看到奥拓车没有停车,他也继续行驶,可行至不远,奥拓车就追了上来将他拦截,从车上下来的几名青年态度非常不好,双方争执后发生厮打。李长文称,首先赶
李长文的弟弟李长武说,当晚家人通知他二哥被打了,他才紧急赶到现场,当时非常气愤,只是骂了交警杨永宏几句,没有动手。 警务督察大队严肃追究妨碍公务的责任 这场因交通肇事引发的事件发生后,米脂县交警大队随后向米脂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上报,认为交警依法执行公务中,米脂县龙镇派出所副所长李长武有拒绝、阻碍行为。同时,以涉嫌“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向李长文送达传唤通知书。 据该局纪检书记兼督察长马登鑫介绍,目前他们已经立案调查,并分别和当时在现场的民警作了谈话笔录。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当时事态闹得比较大,巡警大队处警民警当时无法控制,向局长汇报后,城区派出所又派人增援,当时在现场的民警就有十几人,但当时可能考虑到有内部民警参与,未能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处理。 马登鑫表示,如果事实查清,公安局任何民警有妨碍公务的责任都要严厉追究,如果是李长文的责任,他们可以转交定边县纪委处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