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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不出诉讼费行凶 法庭里持刀劫持书记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男子交不出诉讼费行凶,警方周旋3小时,感化凶徒救出人质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李国良、林芳谋报道:5月9日下午,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法庭一女书记员被胁持,凶徒在逃窜过程中又劫持一辆吉普车,警方与凶徒周旋3个多小时后,成功感化凶徒,人质安全获救。

  当日下午3时46分,江门市新会区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新会区崖门镇法庭二楼办公室内,一男子持刀劫持了该庭一名女书记员。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新会大队崖西边防派出所官兵产即赶到案发现场。

  在法庭门口,官兵们见到一男子右手持柴刀,左手用一根铁线勒住一名女士的脖子,大声叫喊不让别人靠近。凶徒胁持人质不断向公路方向移动,行至崖西工业区路口时,强行拦截了路过的一辆吉普车,用柴刀威胁司机沿麻阳公路经崖南往台山方向逃窜。

  当吉普车行至近台山市斗山镇辖区时,凶徒将司机赶下车由自己驾车继续逃窜。在都斛与斗山交界地段,凶犯见前方又设有关卡时,仓皇驾车驶入乡道旁的农田。下车后,凶犯又继续劫持人质往麻阳公路左侧的稻田深处逃窜,40余名官兵迅速对其形成合围。

  在与警方对话中,凶犯提出要与当地电视台台长和记者见面,要求将自己遭遇车祸及赔偿一事在电视台播出。针对这一情况,台山市公安局局长梁文辉和一名女民警分别扮演“电视台台长”和“记者”,与其进行对话,并答应了将此事在电视台播出,凶犯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柴刀,将人质释放。在人质离开后,警方立即上前将凶犯制服,至此,历时3小时20分的解救行动结束。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2岁,湖南人。两年前,孔某在新会区崖门镇发生交通事故,左小腿被一辆摩托车撞成骨折,事后新会区崖门镇法庭判定肇事司机赔偿2万余元。去年,孔某经新会区法医部门鉴定为一级残疾,崖门镇法庭再次判定肇事司机向孔某赔偿1万余元。但孔某对法庭判决并不满意,向江门市中院提出上诉,索赔11万元人民币。因交不出诉讼费,孔某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江门中院答复可缓交一个月。1个月后,孔某又提出了要继续缓交,当得知未获批准后,遂产生了报复法院工作人员的念头。

  

男子交不出诉讼费行凶

  图:凶犯持刀将女书记员劫持到乡道旁的农田里。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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