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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如天书患者告医生 因缺乏法律支持无法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国首例;卫生部虽有规定,但因缺乏法律支持无法处罚

  上海今天消息据今天《东方早报》报道:医生所写病历如同“天书”让人看不懂,这个问题已经讨论了多年,但医院因此被告上法庭,这在江苏乃至全国都是首次。

  因看不懂医生开出的病历内容,南京一患者将诊治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重写
病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近日将对这起“天书病历”案宣判。

  日前,患者吴女士及其丈夫杨季南告诉记者:今年2月11日,现年50岁的吴女士因头昏至江苏省某三级甲等医院就诊。吴女士简单地陈述了病情后,接诊的李医生既没问其年龄、工作性质,也没了解她既往的头昏病史,就开出CT检查单,让她缴费做检查。约一小时后,医生拿到CT报告单,结果是“正常”。据患者称,医生“既没告诉诊断结果,也没提出注意事项以及是否需要复诊”,就直接开出了处方。

  据介绍,吴女士回家后,他们发现病历根本看不懂。两人又请教了多人,包括两名医生朋友,均无法看清病历。

  杨季南曾就此事向该医院医务处投诉,但该院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也没得到回音。

  杨季南认为,患者花钱看病已构成了医患服务合同关系,医生应履行详细询问病情、介绍诊断治疗方法、作出医嘱等义务。

  今年3月31日,吴女士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要求被告履行问诊、介绍病况、医嘱等义务,并要求其重新书写病历、退还已收取的CT费用161元。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江苏首例“天书病历重写案”。

  据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病历应当书写工整,字迹清楚,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然而,在南京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奎看来,卫生部上述规定只能算得上“没长牙齿的老虎”,遇到不执行的也无法处罚。张奎律师称,因缺乏相关法律支撑,通常医患纠纷只有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后,法院才会受理案件;而对于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李克诚李自庆)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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