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两名责任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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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5月12日电 (记者 王攀) 10日晚间至11日凌晨发生在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某仓库的化学品火灾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这次造成超过16000多名市民与在校学生撤离的化学品火灾事故,与仓库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下雨时装卸、导致危险化学品接触雨水引发自燃有关。 事发仓库的一名承租人和一名仓库保管员目前已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刑拘。
发生爆炸的化工仓库内主要存放有4种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共计500公斤。事故中主要的燃烧品为保险粉,35吨的保险粉已有1/3被烧毁。 10日下午4时,一家名为“瑞兴泰”的公司在下雨潮湿的环境下向该仓库卸入35吨保险粉。期间,该公司负责人简某感到个别包装货物开始发热,在查找原因时发现货物冒烟,随即拨打119报警。 目前,事发仓库的一名承租人和一名仓库保管员已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刑拘,怀疑两人违规存放、搬运危险化学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