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失业人员奖招调指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6:05 深圳晚报 | |||||||||
招失业人员奖招调指标 我市今年招调工政策出台,多项政策有较大调整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米国琛报道学士学位技能人才核准入户需先参加深圳2年的社会保险,企业每安置1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可获3个指标的奖励。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核准入户的社保“门槛”提高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办法》主要修改之一就是提高了核准入户的“门槛”,对技能人才核准入户的技术等级的要求有所加强,增加了对拟招调员工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要求。其中,对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增加了参加深圳2年社会保险的要求;对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增加了参加深圳2年社会保险的要求;同时还增加了“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的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工作,具有我市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的核准条款。 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奖三个指标 《办法》另一重大修改是增加了政府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及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指标奖励,以调动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及困难失业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该《办法》,企业每安置1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则奖励3个指标,但虚假安置骗取指标的,则取消企业立户并记入“黑名单”,3年停办招调工业务;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就业,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奖励6个指标。此外,我市将以纳税额定企业基本指标:纳税5万至50万元的,下达1个指标;纳税50万至100万元的,下达2个指标;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则相应增加1个指标。对创汇立户企业,我市还将下达1个指标。 招调年龄最多放宽至55岁 根据该《办法》,今年的招调工政策对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其中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对获得我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对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符合《办法》投资纳税调工入户核准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纳税额超过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新增26个职业鉴定工种 今年的招调工政策工种目录继续扩大。考虑到招调工政策的连续性,今年招调工基本保留了2005年招调工原有工种。在此基础上,还新增加26个职业工种,使今年的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达到了226个。新增加的职业工种主要包括医药商品购销员、药物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等我市企业急需认定的工种。 自行考核企业纳税50万元以上 今年的招调工政策还将提高自行组织技能考核企业的“门槛”,即在去年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纳税50万元以上的基本要求。据了解,去年对于一些暂未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和工种,招调工政策允许企业自行组织技能考核,并申请办理招调工,市劳动保障部门则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可。但经过一年实践,发现企业自行考评对企业规模、技术人才力量有较高要求,否则难以按规定承担相应编写考题及考试的组织工作,因此今年的招调工政策提高了准入“门槛”。 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调审批范围 《办法》对审批条件也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持有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校毕业生(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符合审批条件的条款。同时《办法》对部分条款内容做了调整,如:原为核准条件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调整为审批条件。《办法》中的审批条件还明确规定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含应届毕业生)”,强调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调员工审批范围。 ■相关链接: 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2006年招调员工立户办理时间为5月8日-10月31日;申报招调员工个人计划时间为5月8日-11月15日;经审核同意招调的人员,领取《员工调动通知》或《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2006年入户指标卡》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市民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深圳市劳动保障网(www.sz12333.gov.cn)查询。 图:今年招调工政策出现多处变化。(资料图片)本报记者丁开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