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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里普法市民说“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6:05 深圳晚报

  本报天天热线昨变成司法专线

  电话里普法市民说“好”

  本报记者赵笑梅曹颖通讯员马灼兵报道“哥哥嫂子不赡养父母,我这个当弟弟的看不过眼,我该做些什么?”昨天,天天热线变成了司法专线。律师出身的市司法局副局长邹
从兵,凭借自己的专业特长,热心地给这位市民提供法律帮助。

  昨天,随邹副局长来本报接听天天热线的还有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和基层处的负责同志。一个半小时接线期间,司法咨询电话不断。邹从兵说,“晚报天天热线开一期司法专线,非常及时和必要。因为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的第一年,又逢深圳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媒体与我们司法机关密切合作,为深圳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同出力,这是好事,今后还要继续合作下去!”

  昨天打进天天热线的电话,既有投诉不尽职责律师的,也有没钱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的;既有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小三阳”患者寻求法律保护的,也有询问房屋转让委托公证如何办理等等,咨询的内容五花八门。一位老太太想到市司法局反映律师问题,却不知搭什么车去,邹从兵帮她打听附近有哪些公交线路经过,然后详细说给她听,直到老太太满意为止。公证处的罗丽莲主任不仅带来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资料,还怕咨询电话多,带来了一名助手,两人分头解答市民有关公证方面的法律问题,不让群众久等。

  一位市民向基层处的骆希玲副处长请教,丈夫有外遇自己想和他离婚,该走哪些程序?骆希玲开导她说:“离婚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夫妻双方还有感情,就先不必急着上法庭,夫妻可到当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去申请调解。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而且程序简易、省时、便利,一般在一个月内就能调结。如果调解不成,再上法庭也不迟。

  昨天法律援助处主任朱向坡接听了几位市民咨询法律援助方面的问题,有市民打听法律援助的形式都有哪些?朱向坡主任解释说,有来电、来访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他提醒申请者必须递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目前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连线①

  公证处

  公证申请即将实现网上受理

  本报记者赵笑梅曹颖报道随着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公证”这两个字早已不再陌生,不管是公司签合同或者委托买卖房产,都需要一纸公证。昨天,深圳市公证处罗丽莲主任桌前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很多市民来电咨询办理公证手续的有关事宜。

  一位杨先生来电咨询,他的前妻要将一套福利房过户给他,但是由于前妻现在在香港居住,无法前来办理过户手续,他想了解一下怎样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罗主任答复他,只需要杨先生前妻本人和代理人来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简单的委托公证,就可以由代理人代办过户手续。

  据了解,公证业务在深圳越来越普及,去年一年,深圳市公证处共办理了12万宗公证。今年平均每天也要处理六七百宗。值得一提的是,公证员们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辨别形形色色的假身份证。据统计,公证处每天至少查出一个假身份证。罗主任说:“以房地产委托交易为例,动不动就是几百万的交易额。如果代理方用假身份证进行交易,然后卷款逃跑,那么后果不堪设想。我们的工作就是在第一个环节上堵住这些假身份证。”公证处的公证员们个个都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证件拿在手中,只要观察外观和手感,再加上几句简单询问,就能发现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罗主任在接听市民电话咨询的空隙和记者聊起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她说,在2005年公证处已经实现了网络办证,当事人带齐资料来到公证处只需一个小时就可以拿到证。在此基础上,今年公证处将实现部分公证事项网上受理申请,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公证申请。这一工作的计划已经在一季度出炉,相信不久的将来,深圳市民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公证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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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处

  让弱势群体享受法律阳光

  本报记者赵笑梅曹颖报道在昨天的几条热线中,最热的当属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不少遇到法律纠纷而又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民打来热线电话求助。法律援助处朱向兵主任很耐心地给这些市民进行解答,并把如何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详细地告诉求助者。

  记者发现,来电寻求法律援助的以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最多。家住南山区的何女士来电诉说她的老公在外面有了外遇,想与他离婚,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想通过法律援助寻求帮助。朱主任了解了情况后,指导她向南山法律援助中心递交相关材料寻求援助。

  法律援助处的工作职责就是向弱势人群提供相关法律帮助,为了让这些人在必要时确实得到帮助,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区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2个,这些法律援助中心一年365天,天天有人值班。据朱主任介绍,为了向市民提供方面,法律援助处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60岁以上的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病人只要拨通法律援助预约电话,便会有专人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特别开设了“绿色通道”,可以暂不做经济困难审查,立即审批指派,事后补交经济困难材料。

  ■相关链接

  深圳市法律援助机构一览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地址:深圳市景田路76号

  电话:83053830

  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福田区城管大厦4楼

  电话:83340148

  罗湖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罗湖区委统建楼一幢二楼

  电话:25541449

  南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A座14C

  电话:26411958

  盐田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07室

  电话:25350148

  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路62号

  电话:27786696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紫薇花园东03栋405-409

  电话:2891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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