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放宽限制吸引外来专业人才和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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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22:1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5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12日公布有关受养人逗留条件的最新政策措施,以更有利于吸引外来专业人才及投资者。 入境处发言人指出,从5月15日起,获准以专业人才来港就业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将无须向入境处处长申请即可在港工作。
发言人说:“这些类别的受养人如在2006年5月15日或以后获签发受养人签证或进入许可,他们将只受在港逗留期限的限制,而不会被限制不得在港工作。以上类别受养人如目前正受不得从事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所限制,可向入境处申请撤销该项限制,有关申请无须缴费。他们亦可选择待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向入境处申请延期逗留,有关不得工作的限制将于他们获准延期逗留时一并撤销。” 发言人还说:“获准以学生身份来港人士的受养人的安排将维持不变,即该等受养人须先获得入境处处长准许,才可在港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