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类场所须安摄像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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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1:25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北京市政府11日发布《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5类地区必须配有图像信息采集设备。遇有重大情况时,政府机关可无条件调取使用。这5类地区包括:重要部位(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国家机关所在地和驻地、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场地、设施、建筑物等)、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及其它需要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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