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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片区拆迁方案敲定新房安置价2000元/m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1:3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贤斌

  本报讯 不久的将来,车过大坪山隧道的城东片区时,让你眼前一亮的,将是一整片现代化的健康型居住新城。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了解到,该片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确定。

  拆迁范围西起国道324线、浔美工业区福厦高速公路,东至洛阳江滨大道,北抵西福立交连接线,南接大坪山隧道东洞口,总占地面积9000亩。

  按期搬迁有优惠

  根据方案,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所列价格无异议、按期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其被拆迁房屋除按国家现行的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有下列情况的可按下述优惠办法计算拆迁面积: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物的外墙算起,阳台按50%计算建筑面积;平屋外墙至滴水线的面积部分,可按50%计算拆迁面积;平屋的天井按50%计算拆迁面积;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的建筑,其楼底高度在2.4米以上,阁楼层高最低处净高不低于1.6米,按其阁楼使用面积的50%计算拆迁面积;通往屋面的风楼,其层高低于2.2米的,按附属物给予补偿;层高超过2.2米,按100%计算建筑面积。

  城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所列价格有异议而未达成协议的,其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不再适用上述计算面积的优惠办法。

  先签协议先选房

  根据规定,拆迁安置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房屋搬迁腾空,将房屋交付拆迁人后,将根据房屋结构和装修档次不同确定标准,由拆迁人一次性付清拆迁补偿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最接近产权调换面积的原则来选择安置房,等面积应补差价按新建安置房的安置价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进行互补。产权调换实行“调换相应产权面积、差价互补、限量扩购”及“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先选房”的原则。这意味着,先签协议的,可以先领选房证件,凭证件编号的先后顺序选房。想选好房的,想好了就得赶紧签订协议。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列价格无异议、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新建安置房安置价为2000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面积超过拟调换安置房面积的,超过部分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安置房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累计不得大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但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按2500元/平方米计算;在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按3000元/平方米计算。所选安置房超过原房屋面积的,在1~7层按上述扩购价格计算,8层及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层次差价50元/平方米。若被拆迁人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安置房实行等面积调换,不予扩购。对已批但尚未基建的宅基地按三级地类住宅用地标准8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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