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规划 配置要齐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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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1:3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燕军 为您报道 我省日前制定并下发了《甘肃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导则》,以规范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 《导则》规定,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集中规划建设的农宅村庄,每个点集聚的人口规模不宜低于300人;新规划建设的村庄应大于100人,对原有100人以下的基层村要积极引导撤并。村庄公益型公共设施的规划中一般应配置幼儿园、托儿所、文化站、老年活动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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