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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成“花嘴巴” 女子索赔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2:5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娟)想拥有一张性感红唇,家住南岸的刘丽到一美容院做漂唇术。不料,红唇“褪色”让她嘴唇周围出现疤痕般的印子,两年来刘只得在家专心治疗,但至今无法根除。刘遂向该美容院讨要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染红唇嘴唇发炎

  40出头的刘丽平日比较爱美,2003年11月她听朋友介绍,来到渝中区某美容院花了3200多元做唇部染红、去脂等美容手术。

  术后,刘感到唇线一圈奇痒难当,嘴巴红肿得像火腿肠一样。一开始,她以为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情况越来越严重。刘到医院检查,被诊断是漂唇引起的发炎。

  几个月过去,唇部肿痒的状况还是没能缓解,刘便到美容院找到当时为她做手术的医生邓某以及负责人范某。经交涉,邓、范二人表示愿意负责,在2004年和2005年两年间,共支付了3.4万元费用,让刘在重庆、北京等地的大医院治疗。

  院方停付费用

  到2005年10月,刘的病情才总算得到缓解,但唇部仍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增生性永久疤痕,需要继续吃药就医。此时,美容院方面认为自己的义务已尽到,不愿意再支付费用。

  而刘因为两年来专心治疗没有上班,被单位扣了4万多元工资,无法支付以后的治疗费。本是美容却落得个毁容的下场,刘一气之下将范某及美容院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5万元,并负责治好她的疮疤。

  美容院不认账

  昨日庭审时,被告拿出一份工商执照,称刘所告的美容院,即某医疗美容诊所是2005年7月26日才注册登记的,因此刘不该找被告买单。

  原告方表示,不管该院以前叫什么名字,给原告造成损害,并承担了部分责任的都是这家美容诊所及其负责人范某。原告还出示了一张收条写到:“今收到某医疗美容诊所现金2万4千元整,此款用于唇线创伤治疗……”后有刘、范、邓的签名。法院宣布此案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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