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进崂山拍戏要先交保护方案 剧组须向风管委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3:44 青岛新闻网

  今后剧组到崂山拍戏须向风管委申报 可能对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将被禁止进山

  早报讯 就在《无极》被指责其拍摄破坏香格里拉一事广受关注时,昨天,中国建设部发出通知,为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记者昨天从崂山风管委获悉,进崂山拍戏得先申报,经过严格审核不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后才能拍摄,否则将被拒之门外。

  建设部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摄活动而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活动。确需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

  记者从崂山风管委获悉,此前,美丽的崂山也曾被剧组看中,《西游记》中猪八戒背媳妇一段就是在崂山拍摄的。崂山风管委有关人员表示,今后剧组如果要进崂山拍戏,必须先向风管委申报,风管委将上报有关部门,对要在崂山风景内影视拍摄的剧组进行审批,审查其保护方案和评估报告。如果可能对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则不得批准入山。另外,崂山风管委还将经过勘察,把崂山部分核心景区划为拍摄影视剧的“禁区”,以防止被破坏。(记者闵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