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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月票限次措施暂不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3:4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庄云锋)今天市政府作出决定,暂不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临时取消和减免部分面向公交和客运出租行业收费的通知》中关于公交月票限次的措施。

  一段时间以来,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给公交、客运出租行业的正常运营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针对油价上调的有关政策。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相继采取了暂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公交月票、公交月票限次等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情
况,市物价局、市财政局4月3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临时取消和减免部分面向公交和客运出租行业收费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对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实行临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公交月票实行限乘次数等措施,并计划分别于今年5月1日、7月1日施行。

  对于这些措施特别是政府暂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总体反映良好,但对公交月票限乘100次,部分群众持有异议,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市政府反映。市政府慎重对待群众意见,决定暂不执行公交月票限次措施,其他对公交和客运出租行业的临时减免措施继续执行,同时责成物价、财政等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新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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