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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再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殊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3:4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宋姝辉)今天在北京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传来喜讯,我市荣获“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并成为蝉联“三五”和“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的12个省会城市之一。此外,我市还有3人获“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坚持上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执政和行政的
能力,下抓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公民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整体推进。5年来,7次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由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各级人大、政协每年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督导。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率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分5批取消了659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全市有3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30个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88个村被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5个社区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和谐示范社区”称号。依法治校工作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01年至今,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14件,修订3件,修正6件,废止10件,审查论证、修改和制定各种规章50件,为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济南、和谐济南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我省荣获“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的还有青岛、莱芜。济南市普法办副主任裴锡新、章丘市委副书记李玉新、历城区司法局局长张其泉获得“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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