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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专招生政策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4: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岩)昨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全省中专招考录取政策。

  ■录取办法以考生中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成绩作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依据,其他各科成绩为参考。

  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统一划定第一批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
二批录取学校不划定分数线。

  ■时间安排8月初~8月中旬为录取时间;9月上旬公布录取缺额计划,各市招考办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9月下旬组织补录,同时办理自主招生学校注册入学新生审查备案手续;11月下旬处理录取工作遗留问题,单独招生学校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填报志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3+2”办学模式的高职院校,第二批为普通中专学校。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设两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如仅选择某个批次的某所学校,其他批次的学校志愿可以不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和师范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举办“3+2”办学模式的高等职业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民族高中的蒙古族、朝鲜族初中毕业“双语生”允许兼报民族师范学校。

  ■优先录取和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录取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所报学校的调档线加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①对实行民族语、汉语教学的民族学校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对自治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援藏(援藏期间)干部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投档。各种加分、降分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链接一:高职高专升本录取资格线划定

  晨报讯(记者王岩)我省2006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高职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录取资格线为文化课(外语或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110分。

  链接二:教育部高考咨询周开幕

  据新华社电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昨日拉开帷幕。咨询周期间,考生可在每天9时至17时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提问。

  链接三:我省严查中小学“一校两制”

  晨报讯(记者张毅)昨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部门严格监督检查中小学办学和招生情况,“民办”和校中校等涉嫌“一校两制”的办学方式将被重点检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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