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证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5: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向朝阳) 昨日是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冷玉祥、李玉兰、冯宗睿3位代表面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就成都市尽快制定《精神卫生条例》、尽快完善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等话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农业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国土局等单位的负责人陪同接待,与代表们就建议、意见
冷玉祥代表提出《关于成都市应尽快制定〈精神卫生条例〉的意见》说,近年来,成都市一些重症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精神病患者20384人,其中一些有单位或经济条件较好的能得到及时治疗(每月治疗费用约2500元),但有些病人则得不到及时治疗。为此,建议成都市制定《精神卫生条例》,保证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体现党和政府最实质性的关怀,同时降低他人所受损害和社会的损失。 李玉兰等代表提出《关于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亟待完善》的建议,希望从4个方面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一是涉农社区原有招商引资企业在拆迁补偿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二是村委会改成社区后保护、处置原有集体资产问题;三是合理解决涉农社区干部的报酬问题;四是统征“农转非”人员用补偿金缴纳15年社保及就业等问题。 骆隆森仔细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他们一起研究解决办法。他希望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就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及时研究解决。 去年8月起,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每月的接待代表日,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轮流听取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