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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全省17名学生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本报海口5月12日讯 (记者陈成智)闷热的天气,丰富的水域,使得游泳自然成为全省中小学生喜爱的一项运动和消夏避暑方式。然而,一个令人沉重的统计,让我们看到江河湖海给人们带来的不止是享受———3月8日至5月4日,不到60天的时间,我省就有17名学生溺水身亡!

  事实上,溺水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主要“杀手”,但今年危害如此之烈,让人心痛。省教育厅今天下发《关于预防溺水事故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再次提醒各类院校和学生时刻绷紧安全之弦,防止悲剧再度发生。

  令人心痛的黑色记录

  翻阅相关统计,犹如打开一幕幕黑色回忆……

  3月8日中午,儋州市雅星中心学校2名学生到水库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3月9日下午,儋州市中和中心学校2名学生到江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4月14日下午,三亚市崖城镇南山小学4名学生意外溺水死亡;

  4月22日中午,儋州市长坡实验小学1名学生、和舍中学1名学生到江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4月26日中午,三亚市河西中心学校1名学生到海边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4月28日下午,三亚市保港中学1名学生到小溪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5月1日中午,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1名学生到假日海滩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5月2日下午,三亚市实验中学1名学生、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灶小学2名学生到小溪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5月4日下午,临高县新盈中学1名学生到水塘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17个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

  教育部门要求做到“五不”

  对意外事故进行总结后,教育部门发现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深入开展一次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可以通过班(队)会、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学校、家长、社区要共同防范

  多次意外事故表明: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

  为此,省教育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社区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防止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

  省教育厅强调:要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坚决遏制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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