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头4个月查出24名县处级贪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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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7:5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项仙君 通讯员/卢健刘韬)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检察院查处商业贿赂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头四月,该院已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4人,受贿金额都在5万元以上。 据介绍,今年1月至4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已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23件124人,占同期全市立案总数的72.8%。其中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产权交易、教育等领域。
据悉,目前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有如下特点: 一是大要案多,查处5万元以上案件121件,占该类案件的98.4%,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4人,占所查处人数的19.4%;二是群体性犯罪突出,这在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等领域以“回扣”形式收受贿赂案件中表现最为突出,共查处窝案串案67件68人,占该类案件的54.5%;三是商业贿赂主要集中于权力部门和垄断经营行业,因为这些单位与一般市场主体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资源,容易成为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利益的行贿人的追逐对象;四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常用手法为索、予“回扣”,且多以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考察费等名义给付;五是犯罪行为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作案时间长、次数多、单次数额小但累计金额大;六是商业贿赂目标明确,主要是针对身居领导岗位,掌握审批权、决定权的实权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