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售票员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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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8:2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月12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掐死花季少女的公交车女售票员朱玉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5年 10月 4日下午,年过七旬的清华大学教授晏思贤一家三口乘上726路公交车,售票员朱玉琴认定三人是从新街口车站上的车,到蓝旗营票价应为两元,而晏家表示是从相隔一站的新街口豁口上的车,应为1元。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在冲突中朱玉琴掐住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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