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行动”将力助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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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8:2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诚信亮剑行动”披露了项先生入住新居三个月后墙壁就开裂(详见前日C12版《入住三个月墙壁就开裂》)的文章后,引起了读者强烈关注。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纷纷发表看法,在谴责南京木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为的同时表示将声援项先生。 “装潢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装潢施工程序,装潢单位在对消费者家中装潢前,应该对房屋的原始质量情况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曹义怀律师也认为,如果装潢公司要认定自己没有责任,那么他们必须进行举证,但事实的情况是,装潢公司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味地将责任推给了消费者和开发商,这种做法显然极不负责任。另外,曹律师也指出,从该装饰公司与项先生签订合同的行为来看,装潢公司已经承诺对房屋的装潢质量进行了保证,出现问题就应该负责,责任方十分明确。对于项先生目前的处境,曹律师认为,可以向装潢公司提出质量赔偿要求,为了声援项先生他们事务所将会免费为项先生提供法律援助。(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