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责任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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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广州5月12日电10日晚间至11日凌晨发生在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某仓库的化学品火灾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记者12日从广州市安监局等部门获悉,这次造成超过16000多名市民与在校学生撤离的化学品火灾事故,与仓库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下雨时装卸、导致危险化学品接触雨水引发自燃有关。事发仓库的一名承租人和一名仓库保管员已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刑拘。
据初步调查,10日下午4时,一家名为“瑞兴泰”的公司在下雨潮湿的环境下向该仓库卸入35吨保险粉。期间,该公司负责人简某感到个别包装货物开始发热,在查找原因时发现货物冒烟,即拨打119报警。 有关部门调查后初步认定,连二亚硫酸钠遇到水造成的自燃可能是本次化学品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目前暂被定性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安监部门初步认定瑞兴泰公司违规装卸危险化学品是造成该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安监部门正展开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张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