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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嫁我儿子 先写欠条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02 南京晨报

  报料人:张小姐

  报料时间:昨日上午

  事情经过:我是溧水群力人,一直在江宁打工,去年上半年认识了江宁开发区的李某,两人相处半年,决定今年五一后结婚。李某的父亲表示支持我们的婚姻,也同意将位于
东山镇上的一套小户型房子让给儿子结婚,但前提是我必须给他写个5万元欠条,或者说给现金。还说我不是城里(江宁区)人,如果是城里人,就要写10万元欠条了,算是他与老伴将来老有所靠。如果我不写欠条,他拒绝将房子给我们结婚。还称将来他的小儿子结婚,小儿媳妇同样要写欠条。他的大儿媳妇就写了欠条才拿到房子的。我搞不懂为何要让我写欠条,我还没有嫁进来呢!

  记者调查:虽然李老汉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但李家二儿子还是向记者透露出父亲的“苦衷”。李家老二称,他父亲是做早点生意的,做了一辈子,早在5年前,就从别人手中购得3套小户型二手房,花光了所有积蓄,目的就是给三个儿子每人一套结婚,算是有所交待。父亲之所以要媳妇打欠条,也是不得已,他认为儿子结了婚,将来媳妇说了算,让媳妇打欠条,目的就是赡养费不能少,媳妇将来即使不孝,他可以凭这张欠条索要养老费或讨回房费。

  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的刘小军硕士称,李老汉此举值得争议,尽管老汉在世时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但他三个儿子将来有权继承他的房产,他以房款为由让未过门的儿媳打欠条有点不妥。他可以在世时让儿子打欠条,因为他将房子送给了儿子,让他们补偿一点完全合理。可让未过门儿媳打欠条,有点牵强。当然准儿媳妇也可以打欠条,但必须声明这房子中有5万元产权属于没有过门的儿媳妇。但从道德标准来衡量,这种做法有点过火,可的确是一个防止没有孝心儿媳的“狠招”。

  作者:潘瑞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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