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零就业家庭,太原下发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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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02 山西晚报 | |||||||||
培训后60天内保证至少一人就业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任志霞 马继玲)为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减轻生活压力,今日,太原市专门下发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 想要就业或再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凭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就业渠道非常广泛,包括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后勤服务岗位,居民缴费形式的居民区卫生保洁和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岗位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特别规定,如果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已有1人(含1人)以上就业,或者家庭成员曾3次拒绝为其介绍的力所能及的工作,将不再以零就业家庭对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