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免诉日战犯内情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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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30 东方网-文汇报 | |||||||||
1956年,中国政府决定放弃起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是什么原因让中国政府做出如此决定?记者12日在外交部新开放的解密档案中找到答案。 审判准备一度已完成 1956年4月25日,中国给苏联一份关于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备忘录,其中有这样的记
“中国检察机关为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对这批战争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了必要的侦讯和调查。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毕。” 形势变化促成宽大处理 关于中国放弃起诉日本战犯的原因,这份备忘录中有清楚的解释:“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10年,中日两国所处的地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中国政府现在决定在近期内根据宽大方针,处理这批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中国政府认为在目前国际形势情况下,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将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更加走向缓和。” “中国政府准备把其中罪行严重的少数人交付审判,分别判处不超过20年的有期徒刑,一个不杀;对其中罪行较轻的或者在关押期间悔罪表现较好的人(大约在1000人左右),将免予起诉,予以释放,交由中国红十字会遣送回日本。”(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