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少女命丧公交车案宣判行凶售票员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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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5月12日电(记者李国民)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少女小容(化名)命丧公交车案(本报曾多次报道)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售票员朱玉琴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玉琴身为公共汽车售票员,在当班售票员与乘客发生纠纷时,本应协助做好化解工作,但她竟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为已
对此判决,被害人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未作具体评论,也未明确表示是否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被害人家属还透露,对于该案的民事赔偿,他们将另行提起诉讼。 李国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