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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交通事故教训 八千包头籍司机重考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5月13日消息 (记者阿都钦 包头台记者张玉超)5月8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警总队指示,包头交警支队发布公告,执有鄂尔多斯市驾照的包头籍人员必须在包头重新参加考试,今年6月30日前不预约参加考试者,一律注销驾照。这件事的起因源于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今年2月3日,包头籍人员齐鑫驾驶一辆小轿车,在110国道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
内与一辆大卡车相撞,齐鑫与车内6人全部死亡。内蒙古自治区交警总队倒查此事,发现齐鑫的驾照领于鄂尔多斯市,时间是2005年12月20日。考试档案记录应有学员和考试员的双签名,但齐鑫的档案中只有考试员许耀宇一人签名。这不禁让人怀疑;齐鑫参加考试了吗?再往下查,发现仅2005年一年中,包头籍人在鄂尔多斯市办驾照的就有8000人,普遍存在着学员自己不签字,考试员代填代签的情况。

  今年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交警总队的一份文件指出,除了“双签名”中只有民警个人业务章外,鄂尔多斯市包头籍学员在考试时,科目二中没有用自动桩考仪考试。达拉特旗凯通驾驶培训学校存在着教练代签培训记录、缩短培训时间等问题,自治区交警总队作出凯通学校停业整顿的决定。

  最近,内蒙古交警总队已经做出决定,今后办异地驾照,需要在异地暂住一年,并有派出所证明。如果属于务工人员,需要雇用单位出证明。如经商人员,需要异地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异地学习或挂职锻炼人员,也需要相关单位证明。凡是出假证明者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包头市将对持有鄂尔多斯市驾照的包头籍人员重新考试,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经程序审批,将予注销驾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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