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省物价局要求——对困难群众实施价格直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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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4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肖晓)8日记者获悉,省物价局已下发《关于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妥善处理、并努力减轻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 通知要求,首先要妥善处理好煤、电、油、气、水等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资源性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程
其次,建立健全调定价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程度的评价体系。在资源性、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调整前,认真进行调定价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程度的测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在调价措施出台后,应及时对困难群众兑现补贴,使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因调价而受到大的影响。 此外,要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直接补贴制度,对困难群众实施价格直接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