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叫停景区内影视拍摄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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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40 浙江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齐中熙 杜宇) 最近,一些风景名胜区相继发生因影视拍摄等活动,造成植被、水体等风景名胜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建设部12日正式叫停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 建设部12日紧急发布《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严格禁止和限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及其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轻微毁损的,要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除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通知》说,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内地形地貌、自然山体、林木植被、河流水系、文物古迹等是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下转第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