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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聚焦四大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昨日听证会共有29位正式代表参加,包括申请人、人大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管理者、消费者及相关利益人代表等,代表们对调价方案基本表示赞成,但就涨价幅度、地区划分、赔偿责任、免费停车等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

  涨价幅度尚可商榷

  据测算,调价后西安一类地区占道人工停车费上涨了18倍左右,平均费用上涨了12.6倍。就上涨幅度听证会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见,大部分代表认为调价幅度比较合适,但少部分代表提出调价幅度过高,还有代表认为,幅度还远远不够,应进一步提高繁华地区停车费标准。

  一位姓陈的律师代表认为:涨18倍幅度有点太大,应适当降一点,涨10倍左右更适合,另外政府应充分发挥职能,多建一些停车场,从多方面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开元商城代表则认为:与西安同等城市相比,西安停车收费标准仍然偏低,如南京收费标准是8元/小时~10元/小时,停车占道是少数人占用了大家的公共财产,而且有车族都是较高收入者,为了缓解繁华城区交通拥挤局面,应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价格提到5元/小时更合适。

  地区划分不尽合理

  此次调价方案中,将西安地区按照路段划分为一、二、三类三个等次,分别执行不同收费标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解放路、和平路、小寨东路等繁华街道均为一类地区,听证会上几位代表均对这样的划分方法表示出不同意见。开元商城代表建议,应按地区划分,城墙内为一类地区,城墙外到二环路之间为二类地区,二环以外为三类地区,这样划分更加合理、公平。另一位代表认为,现在方案提出的划分标准是人多的道路就是一类地区,人少的就是三类,这样市民外出购物、就餐时,大部分停车地点必然是一类地区,这样的划分方法不太公平。

  免费停车应区别对待

  调价方案中提出,为方便市民短暂性停车,收费时段前15分钟内停车免费,对此问题许多代表认为应区别对待,咪表公司代表认为,免费不适用于占道停车场,易造成混乱。市财政局代表认为,免费停车应区别对待,一类不实行免费,二、三类可以实行,否则不少人会利用这一机会,仍然在繁华地区停车,并不能缓解拥堵问题。

  赔偿责任是否要由经营者承担

  调价方案提出,调整收费标准后,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如果车辆丢失或损坏,经营者都应该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可以通过投保、建立公积金等方式解决,但部分经营者代表认为,收取的停车费用较低,所以不能由经营者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消费者代表却认为,既然交纳了停车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车辆丢失、损坏经营者都必须赔偿。记者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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