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项资金——老年活动有了经费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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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5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老年活动和老年教育经费一直存在着困难,这一问题现在有望解决。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无锡市老年活动和老年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最近出台,全市将建立老年活动和老年教育专项资金,专用于老年活动及老年教育事业。 按规定,该项资金由老年活动、老年教育两项经费构成。
市及各市牗县牘、区财政根据辖区老年人口数量,分别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和1元的标准,在预算内安排老年活动经费和老年教育经费。老年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体育比赛等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实施老年人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补贴,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经济薄弱的镇、街道、村、社居委等基层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鼓励和扶持等。老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对老年大学、老年远程教育、基层辅导站等老年教育机构给予适当办学补贴;对老年教育设施购置给予专项补贴等。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老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