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调整诉讼过程小细节避免农民为官司跑断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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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0:40 青年时报 | |||||||||
新华社杭州5月13日电(记者屈凌燕)农民打官司难,难在跑腿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有关文件,从立案、开庭、执行到缴费等各个细节考虑便利农村群众,避免农民兄弟为官司跑断腿。 浙江省高院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规定,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庭应当直接受理。符合立
对于文化程度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应接受口头起诉。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法院要上门立案。 在农村,劳动时间受到节气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为方便群众诉讼,避免农民错过作业时机,《意见》规定,人民法庭要以巡回法庭、预约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灵活安排开庭时间,方便群众诉讼。农忙时节应在夜间安排审判人员接待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务。充分发挥电子签章系统的作用,及时制作裁判文书,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 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