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被判死刑并赔3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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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1:4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对龙湾灵昆“校长家访遭家长杀害案”作出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郑元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黄玉生家属还向法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法院判令被告人郑元波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2.8万余元。 今年38岁的郑元波是龙湾区灵昆镇农民,其儿子小郑在当地灵昆中学读书。去年11月8日上午,小郑因在上课期间违反课堂纪律,受到了校长黄玉生的体罚。11月11日下午,黄
在庭审中,被告律师曾提出被害人黄玉生因体罚学生而引发惨案,存在过错。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黄玉生在教育学生时采取体罚的做法,在方法、方式上存在不当,但事后黄已经带学生去医院检查,案发当日到郑家时也准备带学生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因此,黄校长体罚学生的行为与此案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被害人在此案中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郑元波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贤群 钟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