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禁中小学一校两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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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3:2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5月12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民办”、“民办公助”、“实验”学校和校中校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校两制和虚假改制。 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
通知强调,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搞特殊化,对拒不执行文件规定或变相违反文件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