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严禁中小学一校两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3:29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5月12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民办”、“民办公助”、“实验”学校和校中校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校两制和虚假改制。

  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
集中检查,重点学校要一个一个地深入进去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民办”、“民办公助”、“实验”学校和校中校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校两制和虚假改制;加强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义务教育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高中招收择校生不超过30%的比例。

  通知强调,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搞特殊化,对拒不执行文件规定或变相违反文件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