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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博导董藩称公布房价成本行为违反公司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3:41 国际在线

  律师:买房人有成本知情权

  “和违反不违反公司法扯不上关系。”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罗利军认为,公布房价成本不属于开发商的商业机密,企业自主定价也要遵循政府的指导价。老百姓作为买房的消费者,应该有消费知情权。

  他说,一些开发商不想公布房价成本是缘于多方面的考虑,比如车库的权属问题,有的开发商在计算建房成本时已经将车库计入成本,却要拿出来二次销售,这个就属于“隐盖”成本,是典型的价格欺诈。

  为什么其他行业的成本不像房地产行业这样争论激烈?罗利军认为,是房价高老百姓买不起房子决定的,认为开发商存在暴利,不管哪个行业,从消费者的知情权考虑,政府都应该给消费者一个交待。毕竟房产开发商的价格构成已经上报了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才给出了销售商品房的指导价,成本已经很清楚了,不公开的原因只是在如何具体操作上出了问题。

  [其他观点]

  房价成本还要算算公关成本

  利润率没这么高,老百姓大喊房价高的原因还在哪里呢?有“京城四少”之称的北京视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钟朋荣表示,房价涨幅是高于地价涨幅的,说明除地价以外还有其他原因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对于房地产的成本而言,一个是土地成本,一个是开发成本,一个是公关成本,地价没有涨,房价涨是谁涨的?是钢筋水泥涨了还是公关成本涨了?还是民工的工资涨了?民工工资没有涨多少,钢筋水泥的涨幅看得见,那就是公关成本涨了,是这些地价以外的成本和泡沫因素拉动了房价上涨。

  [背景资料]

  董藩,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日,他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观点相左,引发了”董易之争“。

  具体交锋观点如下:

  一,董藩说,房地产泡沫上海有北京无;易宪容说,房地产存在泡沫是不争的事实。

  二,董藩说,北京房价猛涨是由于实实在在的需求所致,高房价不等于有泡沫;易宪容说,房价飞涨缘于泡沫。

  三,董藩说,宏观调控应强调稳定房价而非下拉房价;易宪容说,房价回落20%也不足以稳定。

  四,董藩说,2005年全年房价涨幅将控制在5~8%之间已不容易;易宪容说,房价至少会下降30~50%;

  五,董藩说,在当前的形势下,利率的作用有限,必须重视首付按揭首付比例的调控作用;易宪容说,利率是撬动房价的杠杆,可以以此来改变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关系,从而改变供求关系。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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